使用此对话框可以设置缩放区域的比例系数,或更改模型空间的基本比例系数。
缩放的比例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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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放 指定缩放区域或视口的比例。用户可以选择一个预设值或者输入任何需要的比例。 注意:例如,若要指定比例 3:1,请输入 3:1 或 3.0(将被转换为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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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回复到工程图。可以选择一个缩放定义图元(例如,另一个缩放区域、一个标注或者一个缩放文本)来设置用户正在编辑的区域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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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缩放 设置长度缩放系数。这就定义了绘图长度和真实长度之间的比例。例如,长度缩放系数为 2.0,则长度为 100 个单位的直线被标注为 200 个单位长度的直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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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缩放 设置文字比例系数: 该设置定义了标注文字高度、符号尺寸和表尺寸。例如,文本缩放系数为 2.0,则标注文本高度为实际尺寸的两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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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视图创建于 使用缩放区域中所用的比例来创建一个视口。在此视口中,所有文字高度和符号尺寸都以正确的尺寸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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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列表 为视图选择一个布局。只能在一个布局中创建视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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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放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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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基本比例 将用于缩放区域中的文本缩放系数设置为模型空间的基本比例。如果已选择长度比例,则此选项不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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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重新缩放 对话框关闭后,系统将提示用户在要重新缩放的缩放区域中选择现有对象。 注意:如果更改比例,则将默认选择此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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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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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 重新定义缩放区域的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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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 移动缩放区域的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