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复制,再旋转,然后移动指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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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循环使用该命令可以在绘图区域中放置指定对象的多个副本。
提示列表
将显示下列提示。
- 复制对象
- 旋转/移动对象的副本并保持原始对象不变。输入 N 可旋转/移动对象而不进行复制。
- 选择对象
- 选择要移动/旋转的对象。完成后按 ENTER 键。
- 基点
- 指定要绕其旋转的点。旋转轴经过指定的基点且与当前 UCS 的 Z 轴平行。
- 位移
- 指示选定对象的移动方向和距离。
- 参照
- 将对象从一个指定的角度(参照角)旋转到一个新的绝对角度。可以通过输入值或指定两个点来指定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