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标签显示为标记

当要在表中添加标签内容时,请将标签显示为标记。

标记包含一个标识号,该标识号将显示在关联表的第一列中。表的其他列按照表格样式中的定义显示对象数据。

常规直线和曲线标签样式可显示为标记。地块和路线线段标签以及曲线标签也支持该标记显示模式。可以在“表标记编号”对话框中指定标记起始编号和增量编号。

注: 通过在创建表之前将标签样式设置为标记显示模式,可以避免创建不必要的下级样式。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关于自动创建的子标签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