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使用随图形对象的更改而动态更新的标签来注释 Autodesk Civil 3D 对象。
标签可以包含单行或多行文本、块、记号、直线和方向箭头。
在图形中创建 Autodesk Civil 3D 对象时,将使用指定标签样式自动标注这些对象。不过,创建对象后,您还可以手动添加更多的标签。
除了您在标签样式本身中定义的设置以外,还有三个级别的标签设置。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关于标签设置的层次结构。
标签由以下特性定义:
例如,地块面积标签通常放置在地块的中心,而曲面等高线标签通常放置在等高线上。
标签对象包括两个不同的对象类型:编组标签和单个标签。
在屏幕交互和 AutoCAD 对象管理方面,编组标签对象和单个标签对象的行为方式不同。默认情况下,选定标签后,整个编组将亮显,您可以同时编辑整个编组的标签。使用“按住 Ctrl 键并单击”的选择方式可以单独选择和更改作为编组组成部分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