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场地之后,可以编辑其特性,还可以将对象添加到其中。
使用场地之前,您应了解场地功能的以下几个方面:
- 可以复制或移动场地。如果在目标场地中存在命名冲突,则场地名称会被自动附加下一个连续编号。
- 可以在场地间复制或移动对象。如果在目标场地中存在命名冲突,则将自动附加对象名称。例如,如果相同的“Parcel A”对象复制到同一场地中三次,则将以“Parcel A (1)”、“Parcel A (2)”和“Parcel A (3)”的方式解决名称冲突。
- 地块划分、放坡和路线只能属于一个唯一的场地,而不能与其他场地中的对象进行交互。
- 仅当已删除了场地中的所有对象之后,才可以删除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