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视图选项

为设计视图添加了用于提取照相机视图和三维标注的选项。

工程视图的新选项

创建基础视图时,单击“视图设置”选项以包含保存的照相机视图和三维标注。

若要提取投影视图的三维标注,请在视图中双击以激活视图编辑,然后在“视图设置”中启用“包含三维标注”。

此操作会做到两点。它在视图中显示三维标注,并设置相应的视图选项,以使三维标注包含在图纸格式中。
注: 如果您将三维标注选项与图纸格式一起使用,则设计视图名称和视图名称必须完全匹配。例如,“Front”和“FRONT”不同。

“检索模型标注”右键菜单不会启用使三维标注包含在图纸格式中的视图选项。

当创建或编辑投影视图时,会显示“视图表达选项”对话框。“照相机视图”选项处于禁用状态,以保持基础视图与投影视图之间的关系。

当创建子视图(如剖视图和局部视图)时,如果子视图的照相机方向与当前编辑的工程视图的方向不匹配,这两个选项都处于禁用状态。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工程视图”对话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