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PFEATUREMERGE

注:

必须和至少一个要素配合使用该命令。

使用该命令,可以合并要素,并为结果要素指定要素特性值。

在合并要素时,生成的要素特性值由您在“拆分与合并规则”对话框中指定的规则确定。

请响应以下提示:

选择要合并的要素:

至少选择两个要合并的对象,其中之一必须为要素。选择要素或要合并的要素完成后,请按 ENTER 键。

指定供使用的要素 ID [选择(S)/新建(N)] <选择>:

指定要选择的具有要使用要素 ID 的要素还是选择要创建一个新要素 ID 的要素。

选择

选择具有要用于合并要素的 ID 的要素。

新建

为合并要素创建一个新要素 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