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移对象

使用“偏移”选项可以按照设置的距离偏移对象:

  1. 选择要偏移的对象。
  2. 单击“编辑”选项卡 >“变换”面板 >“偏移”。
  3. 使用“偏移”工具栏偏移对象:

    • 保留原始 - 此选项默认处于选中状态。它将保留原始对象并偏移副本。取消选择此选项将偏移原始对象。
    • 份数 - 此选项默认设置为 1。要偏移对象的多个副本,请输入数量,然后按 Enter 键。
    • 距离 - 此选项默认设置为 0。输入偏移值,并按 Enter 键来偏移对象。要按相反方向偏移已选对象,请输入负值。
    • / - 使用这些选项可指定在偏移曲面时如何处理不连续。
    • / - 使用这些选项可指定如何偏移带有不连续的其它对象。
    • 光顺 - 使用此选项可在偏移网格时应用边界光顺系数。

    工具栏将保持打开状态,以进一步执行旋转操作。

  4. 使用方框选择或标准的 Ctrl+单击和 Shift+单击操作选择要操作的新对象。
  5. 关闭工具栏以完成偏移操作。

偏移方向的确定方式根据所选的对象类型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