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视图规程

“规程”属性确定规程专有图元在视图中的显示方式。

使用“规程”属性来控制以下行为:

无论使用包含多个规程的单一模型,还是使用链接到其他特定规程模型的模型,“规程”属性都会影响视图。

还可以在“项目浏览器”中使用此属性来组织视图。请参见在项目浏览器中组织视图

要设置视图的“规程”属性,请在“项目浏览器”中选择视图名称,或打开此视图。在“属性”选项板中,“规程”属性列在“图形”部分中。从列表中选择一个值。

下面的示例基于一个模型的“标高 1”剖面平面。在该剖面平面中,绿色箭头指示对应平面视图的整个视图范围。蓝色箭头指示主视图范围,该范围已扩展到高于天花板进入正压送风系统,并低于标高 1。橙色箭头指示视图深度。(请参见关于视图范围。) 在下面的样例平面视图中,“详细程度”设置为“精细”,以便更充分地显示机械、电气和管道图元,从而方便说明。

视图继承原始视图的规程

基于现有视图创建视图时,新视图将继承原始视图的规程。此规则适用于详图索引、剖面、立面和视图副本。

例如,假定您打开一个结构平面视图(“规程”属性设置为“结构”的平面视图),然后使用“剖面”工具创建平面视图的一个剖面。新剖面视图的“规程”属性也会设置为“结构”。

仅在当前视图的规程与目标视图匹配时,视图标记(该符号用于指示剖面、立面和详图索引)才会显示在视图中。请参见下面的示例。

建筑规程

“规程”属性设置为“建筑”时:

示例:在以下建筑楼层平面中:

在墙的一侧,显示电缆桥架。在墙的另一侧,电缆桥架被建筑保护层遮挡住了。

“规程”属性设置为“建筑”的剖面视图的标记显示。该平面不显示已指定给其他规程的视图标记。

结构规程

“规程”属性设置为“结构”时:

示例:在以下结构平面视图中:

非结构墙不显示。(请与上面所示的建筑平面进行比较)。

“规程”属性设置为“结构”的剖面视图的标记显示。该平面不显示已指定给其他规程的视图标记。

显示隐藏线以展示楼板下面的结构框架图元,因为此平面的视图范围延伸到“标高 1”之下。

机械、电气和管道规程

“规程”属性设置为“机械”“电气”“管道”时:

示例:在以下机械平面视图中:

建筑和结构图元(墙、门、窗、家具)根据视图范围以半色调显示。天花板图元未显示在视图中。

机械、电气和管道图元根据“对象样式”中的定义显示。无论这些图元在模型中的实际垂直位置如何,这些图元都会覆盖其他图元。

“规程”属性设置为“机械”的剖面视图的标记显示。该平面不显示已指定给其他规程的视图标记。

机械、电气和管道图元的隐藏线显示在视图中。

协调规程

“规程”属性设置为“协调”时:

示例:在以下协调平面视图中:

所有规程的图元根据视图范围在视图中显示。

机械、电气和管道图元会显示,并根据上述规则覆盖其他图元。

所有规程的剖面视图的标记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