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设计选项的视图标记的可见性

可以选择使视图标记对于一个选项或对于所有设计选项可见。

  1. 打开在其中显示视图标记的项目视图。
  2. 检查视图的设计选项设置。(请参见检查视图的设计选项设置。)选择要指定给视图标记的设计选项。
  3. 在项目视图中,选择视图标记以将其属性显示在“属性”选项板中。
  4. 对于“在选项中可见”,执行下列操作:
    目标 操作
    使视图标记对于所有设计选项可见 选择“全部”。
    仅将一个选项的视图标记设为可见 选择该设计选项。
  5. 注: 如果“在选项中可见”属性未显示在“属性”选项板中,可能未选择整个视图标记。请参见关于选择视图标记
    注: 如果未选择任何内容,则“在选项中可见”属性将设置视图本身的选项。
    • 这会影响其他视图中视图标记的可见性,并更新视图的“可见性”和“图形替换”以显示选定的设计选项。
    • 可以在没有标记的视图(即平面视图和正交三维视图)中设置此视图。
    • 使用“在选项中可见”属性作为快捷方式,来更新此视图中设计选项的“可见性”和“图形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