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图元的工作平面

使用该工具选择一个不与现有工作平面平行的工作平面。

  1. 在视图中选择基于工作平面的图元。
  2. 单击“修改 | <图元>”选项卡 “工作平面”面板 (编辑工作平面)。
    注: 使用“编辑工作平面”选项时,新的工作平面必须平行于现有的工作平面。 如果需要选择不平行于现有工作平面的工作平面,请使用“拾取新的工作平面”选项。 请参见将基于工作平面或基于面的图元移动到其他主体
  3. 在“工作平面”对话框中,选择另一个工作平面。
    • 名称—从列表中选择一个可用的工作平面,然后单击“确定”。
    • 拾取一个平面Revit 会创建与所选平面重合的平面。 选择此选项并单击“确定”。 然后将光标移动到绘图区域上以高亮显示可用的工作平面,再单击以选择所需的平面。

      可以选择任何可以进行尺寸标注的平面,包括墙面、链接模型中的面、拉伸面、标高、网格和参照平面。

      注: 使用列出的键盘快捷键以通过拾取来设置工作平面,而无需打开“工作平面”对话框或直接从功能区访问“拾取平面”。
      • “建筑”选项卡 “工作平面”面板 “设置”下拉列表 (拾取平面)
      • “结构”选项卡 “工作平面”面板 “设置”下拉列表 (拾取平面)
      • “系统”选项卡 “工作平面”面板 “设置”下拉列表 (拾取平面)
      • 族编辑器:“创建”选项卡 “工作平面”面板 “设置”下拉列表 (拾取平面)
    • 拾取线并使用绘制该线的工作平面 - Revit 可创建与选定线的工作平面共面的工作平面。 选择此选项并单击“确定”。 然后将光标移动到绘图区域上以高亮显示可用的线,再单击以选择。
    • 拾取一个新主体—仅在绘图区域中选择基于工作平面的图元后,此选项才显示。 选择此选项并单击“确定”。 在“修改 | <图元>”选项卡>“放置”面板上,选择所需的选项:“垂直面”、“面”或“工作平面”。 然后将光标移动到绘图区域上以高亮显示可用的图元主体,再单击以选择所需的主体。
  4. 如果需要,在工作平面上重新定位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