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3D 視圖中,顯示 3D 移動控點以協助將 3D 物件在指定的方向上移動指定的距離。
使用 3D 移動控點,您可以自由移動所選物件和子物件,或將移動約束至軸或平面。
如果預設控點 (DEFAULTGIZMO) 為 3D 移動,則每當您選取使用 3D 視覺型式之視圖中的物件時,均會顯示 3D 移動控點。如果視覺型式設定為「2D 線架構」,則視覺型式會針對指令持續時間變更為「3D 線架構」。
依預設,3D 移動控點顯示在所選 3D 物件的中心。「3D 移動控點」快顯功能表中提供用於對齊、移動或變更為其他控點的選項。
例如,您也可以使用快顯功能表上的「將控點對齊於物件」選項使 3D 移動控點與面或物件的平面對齊。這樣,移動作業的方向會相對於此工作平面受約束。
將顯示以下提示。
選取要移動的 3D 物件。選取物件後,按 Enter。
選取物件後,會顯示控點。您可以按一下控點上的以下其中一個位置來約束移動:
使用控點指定移動時,設定所選物件的新位置。拖曳並按一下以動態移動物件。
使用控點指定移動時,建立所選物件的複本,而不是移動所選物件。您可以繼續指定位置,以建立多個複本。
指定要移動之 3D 物件的基準點。
使用您於指令提示下輸入的座標值,指定所選 3D 物件位置的相對距離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