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指令提示下,載入、設定與修改線型。
將顯示以下提示。
顯示「選取線型檔案」對話方塊 (標準檔案選取對話方塊)。您選取 LIN 檔之後,會列示出此檔案中的可用線型。
建立新線型,並將它儲存在 LIN 檔案內。
螢幕上會顯示「建立或附加線型檔」對話方塊 (標準檔案選取對話方塊)。請指定線型所要加入的檔案。
您無法使用 LINETYPE 建立複合線型。(不適用於 AutoCAD LT)。
輸入最長可達 47 個字元的線型描述。描述可以是註解或一系列的底線、圓點、虛線與空格等表示的線型樣式的簡單表現法。
輸入樣式定義為一系列用逗號分隔的數字。如果輸入正值,會指定短線的長度,如果輸入負值,會指定空格的長度。輸入零,則表示一個點。
樣式定義提示內的「A」指定單個線、圓和弧的末端所使用的樣式對齊方式。僅支援 A 類型對齊方式。使用 A 類型對齊方式,可以保證線和弧的開頭和結尾帶有虛線。定義中會自動併入 A 字母。如果使用文字編輯器建立線型,必須在定義開始的地方輸入 a。
建立線型之後,您必須載入它,以便能存取它。
會顯示「選取線型檔」對話方塊 (標準檔案選取對話方塊)。請輸入或選取要載入的線型儲存所在的檔案。
為隨後繪製的物件設定目前線型。您可以個別控制物件的線型,或是透過圖層來控制。
您輸入的線型會成為目前的線型。不論目前圖層為何,均會使用此線型來繪製所有新物件。如果未載入所需線型,則程式將在 LIN 檔中搜尋其定義。如果找不到線型,則程式將顯示訊息並返回至指令提示。
輸入 ? 以列示已載入的所有線型名稱。如果輸入 bylayer,新物件繼承與繪製該物件的圖層關聯的線型。如果輸入 byblock,則將使用 CONTINUOUS 線型繪製新物件,直到其被分組到圖塊中。每當您插入該圖塊時,物件都會繼承圖塊的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