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於指令提示下輸入 AMOPTIONS。
- 在「選項」對話方塊中,按一下「AM:標準」頁籤。
- 在「標準元素」清單中,按兩下「孔註解表」。螢幕上將顯示「孔註解表設定」對話方塊。
- 若要變更孔註解表欄標示的文字高度,請在「座標清單」區段的「標頭文字高度」清單中選取文字高度。
註: 若要從主要文字設定中取得基準高度設定,請選取標有「依目前製圖標準的名稱」的文字高度。
- 若要變更孔註解表資料列的文字高度,請在「座標清單」區段的「資料文字高度」清單中選取文字高度。
- 若要變更原點標示的文字高度,請在「點與原點直角」區段的「文字高度」清單中選取文字高度。
- 若要變更孔註解表欄標示的文字顏色,請在「座標清單」區段的「標頭文字顏色」清單中選取顏色。
- 若要變更孔註解表資料列的文字顏色,請在「座標清單」區段的「資料文字顏色」清單中選取顏色。
- 若要變更原點標示的文字顏色,請在「點與原點直角座標」區段的「文字顏色」清單中選取顏色。
- 按一下「確定」,直至所有對話方塊都關閉。
註: 如果目前的製圖標準為自訂標準,則您可以為孔註解表文字選取文字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