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標記/戳記」對話方塊可選取標記或戳記符號並可定義符號。
「符號」頁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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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選取適當的符號。 註: 您無法在編輯作業期間變更符號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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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記 將標記符號設定為作用中的符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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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記 將戳記符號設定為作用中的符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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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 選取選項可定義標記或戳記符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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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用於標記符號或註記符號之內容符號的清單。內容會根據選取的符號進行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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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 用於標記符號或註記符號之方式的清單。內容會根據選取的符號進行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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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需求 指定技術需求的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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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按鈕 移除內容、方法和技術需求欄位中的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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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線與文字」頁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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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頭 指定引線箭頭的類型。將箭頭設定為「依標準」時,會從目前製圖標準取得箭頭。此後,如果您變更為目前製圖標準選取的箭頭 (在「標準設定」對話方塊或「標記/戳記符號」對話方塊中),此符號的箭頭會自動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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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物件貼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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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附 將符號貼附至圖面中的物件。物件貼附後,如果您移動該物件,符號會隨之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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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離 分離符號。符號變成獨立分離式物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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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 開啟「標記/戳記設定」對話方塊並可讓您編輯目前製圖標準的符號預設設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