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材料表移轉精靈能夠識別件號,件號必須符合以下規則:
件號選取的規則。
- 您選取的件號必須位於在精靈的步驟 1 中選取的圖框內。
- 選集必須至少包含件號文字、件號圓或參考線以及引線,並且它們必須來自同一件號。箭頭是可選的。
- 選集必須只包含 1 個文字物件,而且該物件必須為件號文字。
件號的一般規則
- 件號類型在對應至單一參考圖面的所有圖面中必須相同。
- 件號不應與零件表區域或標題欄框區域重疊。
- 引線長度應遠遠大於件號文字高度。
- 單個件號不得有 3 個以上的引線線段。
- 件號必須具有對應的零件表項目,否則不會移轉該件號。
線性件號的規則
- 參考線和引線之間的角度必須在 90 和 180 度之間。
- 引線長度必須遠遠大於該件號的大小。
- 所有參考線均必須水平。
- 集合中參考線之間的距離必須相同。
- 所有參考線均必須左對齊或右對齊。
- 所有參考線的一側均必須透過垂直線連接。
- 參考線之間的間距 (間隙) 必須大於文字高度,但小於文字高度的兩倍。
- 引線必須連接到集合的第一條參考線或最後一條參考線。
- 所有參考線均必須水平。
- 所有參考線必須在一條直線上。
- 件號文字必須位於每條參考線的上方。
- 單一件號集合內的件號文字不得重複。
- 引線必須連接到集合的第一條參考線或最後一條參考線。
圓形件號的規則
- 件號圓在圖框內所有件號中的大小必須相同。
- 幾何圖形不能與件號圓相交。
- 相鄰件號中心點之間的距離應相同。
- 集合中所有件號的中心點均必須彼此對齊。
- 引線必須連接到集合的第一個或最後一個件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