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標示可見性、標示文字的性質、標示位置和詳圖標示的內容。
選項清單
系統會顯示下列選項。
標示
- 展示視圖標示
- 選取此選項後,會在詳圖上顯示視圖標示。
- 文字型式
- 指定要用於詳圖標示的文字型式。
註: 如果您選取標示為「依目前製圖標準的名稱」的文字型式,則詳圖標示會連結至製圖標準主設定的文字型式設定。此選項僅適用於 AutoCAD Mechanical 工具集 詳圖型式。
- 「文字型式」按鈕
- 顯示「文字型式」對話方塊,您可以在其中建立或修改文字型式。
- 文字顏色
- 指定要用於詳圖標示的顏色。如果按一下「選取顏色」(位於「顏色」清單的底部),螢幕上會顯示「選取顏色」對話方塊。您也可以輸入顏色名稱或號碼。
註: 如果您選取標示為「依目前製圖標準的名稱」的顏色,則詳圖標示的顏色會連結至與詳圖標示的文字高度對應的顏色 (在「物件性質設定」對話方塊中指定)。此選項僅適用於 AutoCAD Mechanical 工具集 詳圖型式。
- 文字高度
- 指定詳圖標示的文字高度。
註: 如果您選取標示為「依目前製圖標準的名稱」的文字高度,則詳圖標示的大小將以製圖標準主設定中的基準高度設定為基礎。選取此選項後,詳圖標示的高度會永遠比基準高度設定大一號。此選項僅適用於 AutoCAD Mechanical 工具集 詳圖型式。
- 標示位置
- 指定詳圖標示相對於詳圖的位置。
- 與視圖的距離
- 指定詳圖邊與詳圖標示之間的間隙。
標示內容
- 預設
- 指定詳圖標示的預設文字內容。您通常可在詳圖標示內使用下列功能變數。
- ViewDetailID - 演算為詳圖識別碼。
- ViewScale - 演算為詳圖放大的比例。
- ViewType - 當於詳圖標示中使用時,永遠演算為「詳圖」。
-
- 顯示「功能變數」對話方塊,且功能變數品類會設為「模型文件」。當您結束「功能變數」對話方塊時,所選功能變數會插入到「預設」方塊中目前的游標位置處。如果游標不在「預設」方塊之內,則「預設」方塊的整個內容將被取代。
註: 「功能變數」對話方塊的格式設定不會套用至使用 AMDETAIL 指令建立的詳圖。
還原預設
將所有值都返回至型式所依據的製圖標準和修訂的預設值。此按鈕僅對 AutoCAD Mechanical 工具集 詳圖型式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