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工址物件 (定線、整地和宗地) 複製到目標工址,同時讓原始物件保留於來源工址。
同一工址中的物件可以彼此相交。對一個物件所做的編輯會影響該工址中的其他物件。
從「探勘器」頁籤上可以存取要複製的整個工址集合的物件或集合中的個別物件。關聯式功能表在工址中的有效物件的圖面中也可用。
- 在「工具區」中的「探勘器」頁籤上,展開「工址」。
- 在工址、或者工址中的集合或個別物件上按一下右鍵,然後按一下「」。
- 在「複製到工址」對話方塊的「目標工址」下,從清單中選取既有工址,或按一下 以在圖面中點選工址或建立新工址,然後將被返回並在清單中顯示此工址。
僅複製定線時,選取「<無>」以將定線複製到頂層「定線」集合中。
- 在資料樹狀目錄中瀏覽以檢視選取的子元件並展開集合。選取或清除核取方塊以篩選要複製的物件。
- 按一下「確定」。選取的物件將被複製到目標工址中。而原始工址物件仍然在來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