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繪製任何線段之前使用「繪製地勢線」的「弧」選項,則依預設繪製三點弧。將顯示以下提示:
指定弧的第二點或 [方向(D)]:
請指定象限 (1-4) 或 [方位角(Z)/角度(A)]:
使用滑鼠按一下由臨時圖形表示的四個方向角象限的其中一個,或在指令行中輸入象限編號。
定義象限後,將顯示以下提示:
指定方向角或 [方位角(Z)/角度(A)]:
使用滑鼠指定方向角或在指令行中輸入方向角。使用 DD.MMSS 格式。
指定方位角或 [方向角(B)/角度(A)]:
使用滑鼠指定方位角或在指令行中輸入方位角。使用 DD.MMSS 格式。
指定弧終點或 [半徑(R)/第二點(S)/直線(L)]:
若要取得更多資訊,請參閱〈繪製地勢線的曲線段的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