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模型空間中,將相對於圖面比例調整標示的比例;在圖紙空間中,則是將標示的比例調整至指定文字高度,而不考慮視埠比例。
在模型空間中,標示文字高度由圖面比例和在標示型式中指定的文字高度控制。
例如:
在圖紙空間中,標示文字永遠以相同的高度顯示,而不考慮圖紙空間視埠比例。
例如,如果標示文字高度設定為 0.1,則標示文字在出圖圖紙上顯示為 0.1 英吋,而不考慮視埠比例或縮放層級。
在變更圖紙空間視埠比例或進行縮放時,必須使用 REGENALL 指令來更新螢幕上的標示顯示。
外部參考圖面中的標示也涉及圖紙空間視埠的比例,因此您可以在圖紙空間中以正確的比例同時為多個圖面建立專案文件。
在視埠中使用標示時,請勿使用圖面視窗底部的「註解比例」,因為這會變更視埠比例。
在視埠中使用標示時,應使用以下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