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例外

  1. 在左側窗格中亮顯例外,右側窗格中將顯示「例外詳細資料」。

    例外通常由設計師驗證,然後由檢查授權機構進行評估。

  2. 必須先由設計師或提交主體對例外進行驗證,然後才能評估例外。設計師應在標有「驗證」的編輯欄位中,輸入其對例外的驗證。
  3. 在「驗證」欄位中輸入文字將啟用「驗證者」欄位,進而啟用「日期」與「已驗證」勾選方塊。
  4. 只有在選取「已驗證」方塊後,才會啟用評估欄位。現在將停用評估欄位。
  5. 若編輯物件導致例外發生移動,將重置評估欄位。此時,使用者可以再次輸入驗證,或按一下「召回」按鈕 (若已啟用) 以召回使用的上一個驗證。按一下「召回」按鈕將還原其他驗證。最後,使用者必須選取「已驗證」方塊以進行確認。
  6. 在驗證之後,例外可以具有以下四種評估狀態的其中之一:
    • 「待決」:尚未評估例外
    • 「已核准」:已評估並無條件核准例外
    • 「有條件核准」:已進行評估,並在所述條件下核准例外
    • 「已拒絕」:已評估並拒絕例外

    頂部畫面包含例外的詳細資料,以及圖元上的位置 (若適用)。

    藉由中間區段,工程師可以提供對例外的驗證或說明,並可輸入名稱 (或名稱首字母) 與日期。

    最後,下方區段供檢查授權機構授予核准狀態。

  7. 註: 不論是否已提供任何驗證,都可以變更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