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點群組

透過定義點群組的性質來建立點群組。

點群組組織和指出共用通用特性的點。使用點群組可以為點群組中的所有點指定點型式和點標示型式,而不是分別指定型式。

重要: Civil 3D 中允許使用的最大點編號為 4,294,967,295。可使用點名稱或使用者定義的性質來參考編號大於 4,294,967,295 的點。

使用「點群組性質」對話方塊上的頁籤可以定義點群組的性質。要使用的頁籤取決於您用於定義點群組的方法:

註: 在使用查詢建置器之前,應先瞭解如何使用基本方法來建立點群組。

建立點群組後,請勿嘗試交替使用這兩種方法對點群組進行變更。您可以使用基本方法建立點群組,然後使用「查詢建置器」頁籤變更點群組性質。但是,如果您隨後使用「點群組」頁籤、「原始描述符合」頁籤、「包括」頁籤或「排除」頁籤變更點群組,則會丟失在「查詢建置器」頁籤上所做的變更。

您可以永遠存取「資訊」頁籤、「取代」頁籤、「點清單」頁籤以及「摘要」頁籤,無論定義或變更點群組性質時使用的方法。

因為屬於點群組 (點清單) 的點的清單會動態更新,所以可以在建立圖面中的點之前或之後建立點群組。如果先建立點,再建立點群組,則新建立的點群組的點清單將使用與準則相符的既有點立即進行更新,以使其包括在該點群組中。如果先建立點群組,再建立與標準相符的點以包括在該點群組中,則在建立點後會在「探勘器」頁籤上將該點群組標記為過時。您可以輕鬆地更新點清單以包括這些新點。

此外,可以在匯入點時建立點群組。在「匯入點」對話方塊中,指定要建立的點群組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