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線、地勢線、界址線或弧的端點,以及弧的交點 (PI) 和半徑點處建立點。
指定的點的位置是針對弧而建立的。一次選取一個物件。如果選取相交物件,不會建立重複點。
使用此指令建立點時,每次使用一個物件。使用選取的物件加入點後,可以選取另一個物件並用該物件加入點。如果選取的物件及使用指令時指定的選項會導致建立重複點 (例如在兩條線的共用終點處),將僅加入一個點。不會建立重複點。
將把點放置在選取物件的幾何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