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宗地標示型式

宗地標示型式控制宗地標示的外觀及其包含的資訊。

宗地標示型式包括面積標示和邊界區段標示 (直線標示和曲線標示) 的型式。可以指定建立宗地和加入標示時要使用的標示型式。也可將直線和曲線一般標示型式套用至宗地線段標示。

您可以在「工具區」中「設定」頁籤上的「標示型式」集合中建立、編輯或刪除宗地標示型式。可以建立全新的宗地標示型式,或者根據既有型式建立宗地標示型式。

指定標示內容

宗地標示型式指定由數個資訊元件組成的標示內容。這些元件在「標示型式管理員」對話方塊中「配置」頁籤上的「元件」清單中識別。您可以根據需要加入或刪除資訊元件,但具有永久性「表格標籤」元件的邊界區段標示型式除外。若要將圖面中的邊界區段與邊界區段表格中的邊界區段關聯起來,「表格標籤」元件是必不可少的。

在型式「元件」清單中選取給定的資訊元件後,將在該元件的下方顯示其設定。編輯「內容」設定可以指定元件資訊。編輯其他設定可以指定元件的顯示方式 (包括其相對位置)。您可以在「配置」頁籤的「預覽」窗格中預覽標示。

線段和曲線段的標示包括用於跨越外部邊界區段的性質。將此性質設定為「True」可將單一標示套用至沿多個宗地的外部邊緣延伸的任何邊界區段。將此性質設定為「False」可分別標示每個宗地的邊界區段。可以在「標示型式管理員」對話方塊的「配置」頁籤上設定此性質。

邊界區段標示和標籤

邊界區段標示型式 (與面積標示型式不同) 包括「顯示模式」值「標示」或「標籤」。標示通常用於顯示每個邊界區段相鄰的工程資料,並且可以包括多行文字。而標籤一般要小得多,它們可以顯示參考編號和可能存在的一個其他元素 (例如方向箭頭)。標籤編號顯示在包含工程資料的表格的第一欄。透過使用標籤,可以從圖面中刪除宗地線段資料,並將該資料組織在單獨的表格中。在圖面中,您可以在某些邊界區段上使用標示,而在另一些邊界區段上使用標籤。

邊界區段標示型式標示樣板中的每個資訊元件均可指定「用於」值:「標示模式」、「標籤模式」或「標示與標籤模式」。這些設定可以協助您將資料指定給標示、標籤或同時指定給標示和標籤。

標示、表格標籤和表格

若要在表格中包括一個邊界區段,則該邊界區段必須具有「顯示模式」性質值設定為「標籤」的型式。「表格標籤」元件的「用於」性質必須設定為「標籤模式」或「標示與標籤模式」。

面積標示型式沒有「顯示模式」性質。您可以使用任何一條資訊作為表格標籤。通常使用宗地編號,但也可以使用其他資訊元件。無論如何,表格標籤還必須包括在對應表格列的第一個儲存格中。此資訊在表格型式中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