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準則編輯器」對話方塊

使用此對話方塊可修改設計準則檔。

設計準則檔包含用於個別定線和縱斷面子圖元之設計速度、超高配合法以及最小速度、半徑和長度的標準表格。

本檔案亦可包含準則以自動支援將加寬加入至動態偏移定線。

如果您的本端代理標準與提供的設計準則檔中的標準不同,則可以使用「設計準則編輯器」對話方塊來自訂該檔案以支援本端標準。

一般控制和工具列 (未設置標示)

「新建」按紐

在設計準則架構面板中建立包含「單位」、「定線」和「縱斷面」節點的空設計準則檔。

「開啟」按紐

開啟瀏覽對話方塊,該對話方塊可讓您選取其他設計準則檔進行編輯。

「儲存」按紐

儲存對目前開啟的設計準則檔所做的未儲存的變更。

「另存」按紐

使用新的、使用者指定的名稱儲存目前開啟的設計準則檔。

「退回」按紐

將最近的變更倒回至目前開啟的設計準則檔。

「重做」按紐

倒回目前開啟的設計準則檔中最近的退回作業。

「將檔案設定為唯讀」勾選方塊

防止目前開啟的設計準則檔被修改。如果選取該選項,則「儲存」、「另存」、「退回」和「重做」按紐將不可用。

「儲存並關閉」按紐

儲存對目前開啟的設計準則檔所做的未儲存的變更,並關閉「設計準則編輯器」對話方塊。

「取消」按紐

清除對目前開啟的設計準則檔所做的未儲存的變更,並關閉「設計準則編輯器」對話方塊。

「說明」按紐

開啟「設計準則編輯器」對話方塊說明主題。

設計準則架構面板 (未設置標示)

設計準則架構面板可顯示設計準則檔中基本品類的資訊。前面帶有 的節點是準則表格的容器或其他容器節點。前面帶有 的節點是準則表格,包含套用至定線或縱斷面的設計準則性質值。在 節點上按一下右鍵,以將新 或 節點加入至其中。按一下 節點可在屬性面板中編輯表格內容。

「全部收闔」按紐

收闔設計準則面板中的所有品類。

「全部展開」按紐

展開設計準則面板中的所有品類。

「單位」節點

指定設計準則檔的測量單位。此值可以是「公制」或「英制」。可選取一個單位值,然後在屬性面板中指定單個單位值。

「定線」節點

包含用於定線的設計準則。可選取一個 準則表格,然後在屬性面板中指定單個準則值。 以下品類和準則可用於此節點:

  • 最小半徑表格
  • 「超高配合法」:標準的或平面的 (「繼續」或「相反」)
  • 「超高表格」:設計速度 (「超高設計速度」或「變化長度表格」)
「縱斷面」節點

包含用於縱斷面的設計準則。可選取一個 準則表格,然後在屬性面板中指定單個準則值。 可以在此品類中建立多個「最小 K 值表格」。每個「最小 K 值表格」可以包含以下任何準則表格:

  • 停車視距
  • 超車視距
  • 前照燈視距

屬性面板 (未設置標示)

「加入」按紐

向屬性表格中加入列。如果選取既有列,則會在選取的列下面加入新列。如果未選取列,則會在屬性表格末尾加入新列。

「刪除」按紐

刪除目前選取的列。

屬性欄

指定目前選取的準則表格的屬性。個別儲存格中的值可編輯。

「註釋」面板

用於顯示目前選取的容器或準則表格節點之使用者指定的註釋。可以將註釋加入至設計準則架構面板中的任何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