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合併零件表中相似元件的列,控制將這些相似元件視為同一元件的方式。
僅適用於舊式 (Autodesk Inventor 9 或更舊版) 零件表。使用較新零件表的群組設定取代。
存取: |
在瀏覽器中的零件表上按一下右鍵,然後選取「編輯零件表」。在「編輯零件表」對話方塊中,按一下「列合併設定」。 |
沒有列合併 |
不套用任何合併條件。 |
合併相似元件 |
基於合併條件,將一般元件當作單列收集和顯示。 |
要合併的元件類型 |
指定零件表中要合併的組合中的層級。 「僅零件」:僅合併頂層組合中存在的元件。 「零件和次組合分別進行」:合併頂層組合中存在的元件,然後分別合併次組合。 「零件和次組合同時進行」 用於不加區分地同時合併零件和次組合。 |
第一關鍵 |
當兩個或兩個以上零件具有相同性質時,請指定用於識別離散零件的性質。按一下箭頭,然後從清單中選取性質。 |
第二關鍵 |
當兩個或兩個以上零件具有相同性質時,請指定用於識別離散零件的第二種性質。按一下箭頭,然後從清單中選取性質。 |
第三關鍵 |
當兩個或兩個以上零件具有相同性質時,請指定用於識別離散零件的第三種性質。按一下箭頭,然後從清單中選取性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