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將模型中的工作特徵恢復至圖面視圖中,並將其用做資料,或用於註解用途。
在「物件預設」型式中,為圖面使用的激活標準設定定位特徵的型式屬性。
以下項目表示工作特徵在瀏覽器中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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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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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特徵存在於模型中,但尚未在圖面中恢復 (未選取「包含」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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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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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特徵在圖面中恢復並可見 (已選取「包含」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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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線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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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特徵在圖面中恢復,但不可見 (未選取「可見性」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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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體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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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特徵被排除於圖面之外 (已取消選取「包含」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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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放置圖面基準視圖時自動恢復工作特徵
- 在功能區上,按一下「放置視圖」頁籤
「建立」面板
「基準」。
- 在此對話方塊中,選取模型檔、視圖方位以及其他設定。
- 按一下「恢復選項」頁籤,然後選取「使用者工作特徵」。
恢復既有視圖中的工作特徵
如果圖面在未恢復工作特徵的情況下放置,則您可以使用「包括工作特徵」來將其恢復。當您恢復圖面視圖中的工作特徵時,無論其在元件中的可見性設定如何,這些特徵在圖面視圖中會始終可見。
註: 您可以使用「包括」指令來恢復單一工作特徵。
- 在瀏覽器或圖形視窗中選取視圖元件。
- 在元件上按一下右鍵,然後選取「包括工作特徵」。
- 在「包括工作特徵」對話方塊中,指定要恢復的工作特徵之偏好︰
- 在「顯示深度」中,指定是要從選取的元件中顯示工作特徵,還是從瀏覽器架構中的元件及其下所有內容中顯示工作特徵。
- 在「狀態」中,指定是要恢復可見工作特徵、不可見工作特徵,還是兩者同時恢復。
- 在「類型」中,選取要恢復的使用者工作特徵和原始工作特徵。
- (可選) 恢復單一工作特徵。在瀏覽器中展開模型,在要恢復的工作特徵上按一下右鍵,然後選取「包括」。
變更視圖中個別工作特徵的可見性
恢復圖面中的工作特徵後,您可以隱藏個別工作特徵。您也可以使用「展示隱藏註解」來展示隱藏的工作特徵。
- 在圖形視窗或瀏覽器中選取工作特徵。
- 按一下右鍵,選取「可見性」來清除勾選標記以使工作特徵不可見。
- 若要展示不可見的工作特徵,在瀏覽器中選取工作特徵。按一下右鍵,選取「可見性」以使工作特徵再次可見。
- (可選) 展示隱藏的工作特徵。在視圖上按一下右鍵,然後選取「展示隱藏註解」。在瀏覽器中,選取要顯示的工作特徵、中心標記和中心線,按一下右鍵,然後選取「完成」或「全部顯示」。
從圖面視圖中排除工作特徵
恢復工作特徵後,使用「包括」功能表選項,從圖面中排除工作特徵中心線和中心標記。
包括已排除工作特徵的唯一方式就是使用「包括」將其包括在內。「包括工作特徵」或「自動中心線」(用於恢復工作特徵) 將忽略排除的工作特徵。
- 在具有工作特徵的模型圖面視圖中,或在瀏覽器中,點選工作特徵、中心標記或中心線。
- 按一下右鍵,按一下「包括」以清除勾選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