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使用「批次發佈」對話方塊將一個或多個零件發佈至資源中心資源庫。
注意事項:
- 「批次發佈」可建立發佈定義。
- 從某個位置選取要發佈的零件。(無需在 Autodesk Inventor 中開啟零件)。
- 發佈元件之前會一直儲存發佈定義 (即使「批次發佈」指令已關閉)。
- 存取方式
-
功能區:
「管理」頁籤
「資源中心」面板
「批次發佈」
- 新工作
- 啟動用於建立一個或多個「族群發佈」定義的「發佈指南」工作流程。批次發佈可以建立多個發佈工作定義,而不立即發佈它們。可以在零件發佈精靈中定義一個或多個發佈工作。然後,可以批次發佈這些工作,或儲存這些工作並在以後隨時將其發佈。在發佈程序開始之前,可修改既有的發佈工作定義。
- 編輯
- 修改之前已定義但未發佈的發佈工作。
- 移除
- 移除之前已定義但未發佈的發佈工作。
- 發佈
- 開始所選工作的發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