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式與標準編輯器 - 視圖註解型式參考

使用「視圖註解型式」面板設置視圖註解的預設值。

存取方式

功能區: 「管理」頁籤 「型式與標準」面板 「型式編輯器」 。在「型式與標準編輯器」對話方塊中,展開「視圖註解」項目,然後選取一個視圖註解型式。

視圖類型

選取圖面視圖的類型,然後設定選項。可用選項取決於所選的視圖類型。

選取剖面視圖。

選取輔助視圖。

選取詳圖。

格式

建立剖面視圖、輔助視圖或詳圖時,在基準視圖中設定註解的格式。

選取註解格式。可用格式以影像顯示。

「展示整條直線」 可在基準視圖中顯示剖面線。

僅可用於剖面視圖。

輔助視圖的對齊方式被中斷後,選取「基準視圖中的定義」(預設 - 移除的視圖) 以在基準視圖中顯示輔助視圖定義。

選取「基準視圖中的定義」(預設 - 輔助視圖) 以在基準視圖中顯示輔助視圖定義。

僅可用於輔助視圖。

引線格式

僅可用於詳圖。

「線型」 可選取引線的線型。

「繪製終止符」 可於詳圖註解引線上繪製箭頭 (終止符) 。

「文字方位」 可設定引線上詳圖識別文字的方位和對齊方式。

終止符

「延伸線長度」 可設定選區視圖類型引線的長度。不可用於詳圖。

「終止符」 可為選取的視圖類型選取預設箭頭 (終止符)。

「大小 (X)」 可為選區視圖類型指定開口或閉合的箭頭的長度。

「高度 (Y)」 可為選區視圖類型指定開口或閉合的箭頭的高度。

文字型式

選取一個既有文字型式用於註解文字。

按一下「鉛筆」,以編輯選取的文字型式。儲存型式後,不論在何位置使用該型式,變更都會生效

注釋
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