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用於註解圖面視圖的件號的格式。件號可識別零件表中的料件。
件號中的號碼符合零件表中的零件號碼。
「件號」型式是作用中標準的子型式。
功能區: 「管理」頁籤 「型式與標準」面板 「型式編輯器」 。在「型式與標準編輯器」對話方塊中,按一下「件號」。如果可用,請按一下其中一個列示的型式以檢視或編輯。
如果您願意,請在件號上按一下右鍵,然後選取「編輯件號型式」。
對於目前的文件,您可以按一下:
在「管理」頁籤的「型式與標準」面板上,您還可以使用以下指令:
在「件號型式」視窗中設定件號屬性︰
「子型式」 指定定義件號所需的型式。引線、對照引線以及文字型式的屬性在它們自己的型式中定義;件號參考這些屬性來格式化這些物件。
在定義父系型式時,可以編輯某些子型式。按一下鉛筆圖示,以編輯選取的型式。儲存型式後,不論在何位置使用該型式,變更都會生效。
按一下箭頭,以列示作用中標準中的引線型式。按一下鉛筆圖示可開啟引線型式以供編輯。
按一下箭頭,以列示作用中標準中的對照引線型式。將件號終止拖離其關聯式邊後,將使用對照引線型式。
按一下箭頭,以列示作用中標準中的文字型式。將使用此型式來格式化件號文字。
「件號格式」 指定件號大小和造型的屬性。
按一下箭頭,可以列示並選取件號造型。
顯示在「性質選擇器」對話方塊中指定的性質。按一下該指令可選取或定義性質。可列示選取的多個性質,以逗號分隔。件號造型控制所顯示性質的數目。
選取「調整比例至文字高度」勾選方塊,依文字高度調整件號的大小。如果件號造型為「無」或「線性」,則無法使用此選項。
清除「調整比例至文字高度」勾選方塊,以線性單位為單位輸入件號標註,而不考慮文字高度。您可以輸入任何單位類型,如果需要,將依據指定的單位類型進行轉換。
選取「將件號拉伸到文字」勾選方塊,以水平調整件號的大小來適應長文字字串。清除此核取方塊,可將件號限制為定義的大小。如果件號造型為「無」或「線性」,則無法使用此選項。
「預設偏移」 設定對齊件號時這些件號之間的預設距離。變更的值對先前建立的件號沒有影響。
在「註釋」中,輸入有關特定型式定義的資訊,例如,建立日期、建立者或導出自特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