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基準目標符號的格式化屬性。
基準目標型式是標準型式的子型式,但可以獨立於作用中標準型式來定義其格式。
功能區: 「管理」頁籤 「型式與標準」面板 「型式編輯器」 。在「型式與標準編輯器」對話方塊中,按一下「基準目標」。按一下其中一個列示的型式,以進行檢視或編輯。
如果您願意,請在基準目標上按一下右鍵,然後選取「編輯基準目標型式」。
對於目前的文件,您可以按一下:
在「管理」頁籤的「型式與標準」面板上,您還可以使用以下指令:
「子型式」 用於定義其他型式的特性。「基準目標」型式需要引線和文字型式做為子型式,以定義引線格式和文字字體。
可以在定義父系型式時對某些子型式進行編輯。按一下鉛筆圖示,以編輯選取的型式。儲存型式後,不論在何位置使用該型式,變更都會生效。
列示作用中標準中的所有可用引線型式。
列示作用中標準中的可用文字型式。
「符號大小」 指定在「引線」型式中指定的文字高度中的符號大小。
將基準目標的邊界造型 (方形、圓或底線) 大小調整為定義的文字高度。
如果選取了「調整比例至文字高度」勾選方塊,則此選項不可用。清除此勾選框,以指定與文字高度無關的用線性單位表示的邊界造型。
「目標點」 設定基準目標點的屬性。
設定目標點的大小。在方塊中輸入所需的大小。
指定目標點的顏色。按一下「顏色」按鈕,以顯示「顏色」對話方塊,然後選擇顏色。
「區域填充線」 設定基準目標填充線樣式的特性。
設定填充線的間距。在方塊中輸入距離。
設定矩形和環形基準目標符號填充線的角度。在方塊中輸入角度。
「線型」 設定基準目標符號使用的線型。
將線型設定為「依標準」時,該線型將由「基準目標」所在的圖層所控制。
設定隱藏引線的線型。按一下箭頭,然後從清單中選取線型。
設定邊界線的線型。按一下箭頭,然後從清單中選取線型。
輸入關於特定型式定義的註釋,如建立日期、繪製者或從某個特定標準導出。
若要取得有關單位的更多資訊,請參閱〈單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