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編輯相機

構建場景時需要選取元件外觀、照明型式和相機位置。

建立並編輯相機

在作用中的文件中建立並編輯相機以定義用於彩現的視圖。建立您可以檢視或隱藏的圖形表現法的參數可定義相機。

您可以定義多個相機,但一次只使用其中一個相機進行彩現。

  1. 在功能區上,按一下「彩現」頁籤 「場景」面板 「相機」
  2. 在「相機」對話方塊中,按一下「目標」。
  3. 在圖形區域中,按一下模型上的任何面以定義相機目標。

    會在相機的目標點處放置一個小方塊。會從目標點到位置點,正垂於選取的面顯示一條黑色的方向線。

  4. 按一下沿相機方向線的某個點,或按一下模型的任何面,以設定相機的位置。

    相機檢視體積的線架構表現法,顯示為置中於目標點上方且面向目標位置的黑色方塊。

  5. 顯示相機圖形時,您可以:
    • 拖曳目標或位置,在檢視平面中以與目標或位置相等的檢視距離加以移動。
    • 移動相機。按一下目標或位置,以啟用 3D 移動/旋轉三向軸。使用該三向軸移動目標或位置。變更三向軸旋轉不會影響目標或位置。按一下方向線以移動相機並保留相對位置和目標位置。
    • 縮放變更檢視角度的範圍。按一下並拖曳檢視體積邊界,以使用約束的縱橫比來調整檢視體積的大小。釋放滑鼠鍵以設定新大小。
    • 變更扭轉角度。按一下並拖曳相機檢視體積邊界的控點,以圍繞位置目標軸線旋轉相機圖形。
  6. 如果適用,選取「連結至視圖」以更新作用中視圖,以符合相機性質並隱藏相機圖形。
  7. 在「投影」中,將相機視圖模式設定為正投影或透視。

    在動畫相機作業中會停用投影。

    註: 使用正投影相機可以獲得傳統的插圖視圖,而使用透視相機可以獲得更加真實的視圖。
  8. 如果扭轉角度不同於預設,如有必要,請在「扭轉角度」中指定繞相機方向軸旋轉的角度。 您可以如前所述使用操控點。
  9. (可選) 在定義或編輯相機過程中,勾選「連結至視圖」可將相機與圖形顯示同步。
    註: 在製作相機動畫過程中,「連結至視圖」會根據相機設定更新圖形顯示。
  10. 如果相機縮放角度不同於預設,如有必要,請在「縮放」中指定相機縮放角度,以定義視圖的水平範圍。您可以如前所述使用操控點。
  11. 按一下「確定」。

景深

可以將景深用於建立的任意相機。若要使用景深,請執行以下作業:

  1. 在「相機定義」對話方塊中的「景深」區段,勾選「啟用」。將啟用景深控制。
  2. 選擇「焦點限制」,在此您將提供遠近焦點平面位置;或選擇「f 制光圈」,在此您將指定相機光闌值和焦點平面位置。
  3. 指定適當方法的景深參數。對於「焦點限制」,提供遠近焦點平面位置。對於「f 制光圈」,提供 f 制光圈設定和焦點平面位置。
  4. (可選) 您可以勾選「將焦點平面連結至相機目標」,其具有兩個優勢:
    • 焦點平面將保持相對於目標定位。如果編輯相機目標,則相機保持在相對於它的焦點上。
    • 您可以製作相機目標的動畫。結果是活動景深,可提供較好的動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