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V 型皮帶元件產生器」中設定槽皮帶輪的性質。
存取: |
功能區: 「設計」頁籤 「動力傳輸」面板 「V 型皮帶」,然後按一下「設計」頁籤。在「皮帶輪」區段上,按一下「皮帶輪性質」。 |
確定 |
按一下以確認選取,並關閉對話方塊。在「設計」頁籤中輸入值。 |
取消 |
關閉對話方塊。 |
對於有槽皮帶輪,無法將皮帶方向變更為逆時針方向。該方向永遠為順時鍾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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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輸內至少需要一個有槽皮帶輪。所有其他皮帶輪可以是平面皮帶輪。您必須確定您的傳輸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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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指南 |
用於根據指定的直徑或適當的傳輸比控制從動皮帶輪的大小。選取「直徑」選項,以在您變更驅動皮帶輪大小時保留該皮帶輪大小。如果選取「傳輸比」選項,則使用者將無法輸入皮帶輪大小,該大小將由驅動皮帶輪大小和傳輸比確定。如果您變更驅動皮帶輪大小,則此從動皮帶輪的大小也會發生變更。對於標準皮帶輪,產生器會尋找最接近的標準直徑。對於自訂皮帶輪,會精確計算直徑。 |
自訂大小 |
指定自訂皮帶輪大小。依預設,皮帶輪大小是標準的,並且由 Design Data 資料夾中儲存的資料表驅動。資料樣板可透過變更皮帶輪的直徑,快速輕鬆地設置皮帶輪大小。如果打開「自訂大小」選項,則您要負責所有皮帶輪的性質。 |
自訂槽數目 |
選取後,您便可以設定皮帶輪的自訂槽數。依預設,槽數採用 V 型皮帶性質數。如果您決定使用比皮帶在指定皮帶驅動中使用之槽更多的槽,則對於此特定皮帶驅動,一些槽會變為未使用狀態。但是,在 Autodesk Inventor 視窗中有一個選項可以選取用於皮帶的槽。您可以稍後在重疊皮帶驅動中使用目前未使用的槽。 |
功率比 |
功率比大小從 0.0 到 1.0,且與給定皮帶輪分配的功率值相對應。如果功率比為 0.0,則將該皮帶輪視為惰輪。第一個皮帶輪 (主動輪) 的功率永遠為 100%,因此功率比為 1.0。 |
摩擦係數 |
指定特定皮帶輪材料的摩擦係數。注意事項:請參閱《工程便覽》中的〈強度比例計算〉一章。 |
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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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皮帶輪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