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編輯、清除、更名、更新型式,將型式儲存至資源庫,以及匯入和匯出型式
Autodesk Inventor Studio 中的照明型式與 Autodesk Inventor「型式編輯器」中對應的功能具有相同作用。新型式或已編輯的型式均儲存在目前的文件中,也可以將其儲存至 Studio 照明型式資源庫。Studio 照明型式專供在 Inventor Studio 中使用。
Inventor Studio 中的所有照明型式均與環境照明型式相關聯。如果建立了新照明型式,則會自動套用預設的環境照明型式。當您進入 Studio 環境時,「檢視」頁籤 >「外觀」面板上的模型環境「照明型式」下拉式功能表會停用,直到您結束 Studio 環境。
在您進入 Inventor Studio 之後,依預設將停用所有舊式局部光源。如果需要,您可以手動打開特定局部光源。
啟用既有型式,將其另存為新型式,並對其進行修改以符合您的要求。
或者,按一下「新照明型式」。新照明型式具有指定的預設參數及「格線光源」環境照明型式。
您還可以使用對話方塊頂部的「新照明型式」指令 。
新型式 (包含所做的變更) 將儲存在目前的文件中,並列示在型式清單的「局部照明型式」區段中。本端型式的名稱後帶有星號。
或
於型式上按一下右鍵,然後選取「編輯」。
「型式」對話方塊將開啟,並且焦點對準作用中的照明型式。
未在使用選取的型式時,此選項可用。
或
按一下「清除」。
型式即被刪除,並從型式類型瀏覽器中的清單中被移除。
更名後的型式列示在型式類型瀏覽器中,且名稱前帶有星號,表示為本端型式。
如果已選取本端型式且此型式與具有相同名稱的整體型式不同,則此選項可用。
本端型式中的資料即被取代為相應整體型式中的資料。
如果已選取本端型式,且型式資源庫不是唯讀資源庫,並且本端型式與相應的整體型式不同,則此選項可用。
在「型式」對話方塊工具列中,按一下「儲存至型式資源庫」。
此型式即儲存至型式資源庫中,並將覆蓋既有的整體型式 (如果有的話)。
可以從「型式」對話方塊中直接匯入和匯出單個型式。例如:
匯入照明型式
匯出個別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