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编组”对话框

显示、标识、命名和修改对象编组。

CLASSICGROUP(命令) 查找

选项列表

将显示以下选项。

编组名

显示现有编组的名称。

可选

指定编组是否可选择。如果某个编组为可选择编组,则选择该编组中的一个对象将会选择整个编组。不能选择锁定或冻结图层上的对象。如果将 PICKSTYLE 系统变量设为 0,则没有可选择编组。

编组标识

显示在“编组名”列表中选定的编组的名称及其说明(如果有的话)。

编组名

指定编组名。编组名最多可以包含 31 个字符,可用字符包括字母、数字和特殊符号(美元符号 [$]、连字号 [-] 和下划线 [_]),但不包括空格。名称将转换为大写字符。

说明

显示选定编组的说明(如果有)。

查找名称

列出对象所属的编组。

将显示“编组成员列表”对话框,其中显示了对象所属的编组。

亮显

显示绘图区域中选定编组的成员。

包括未命名的

指定是否列出未命名编组。当不选择此选项时,只显示已命名的编组。

创建编组

指定新编组的特性。

新建

通过选定对象,使用“编组名”和“说明”下的名称和说明创建新编组。

可选

指出新编组是否可选择。

未命名的

指示新编组未命名。将为未命名的编组指定默认名称 *An。其中 n 随着创建新编组的数目增加而递增。

更改编组

修改现有编组。

删除

从选定编组中删除对象。要使用此选项,请不要选择“可选”选项。

即使删除了编组中的所有对象,编组定义依然存在。可以使用“分解”选项从图形中删除编组定义。

注: 如果从编组中删除了对象,然后又在同一个绘图任务中将其添加回该编组中,将使其返回到编组原先的编号位置。
添加

将对象添加至选定编组中。

注: 将按字母顺序显示编组名。
重命名

将选定编组重命名为在“编组标识”下的“编组名”框中输入的名称。

重排序

显示“编组排序”对话框,从中可以更改选定编组中对象的编号次序。将按编组时选择对象的顺序排序对象。当创建工具路径时重排是很有用的。例如,可以更改工具路径图案的水平线和垂直线的剪切次序。

可以更改单独编组成员或范围编组成员的编号位置,也可以逆序重排编组中的所有成员。编组中的第一个对象编号为 0 而不是 1。

说明

将选定编组的说明更新为“说明”中输入的名称。说明名称最多可以使用 64 个字符。

分解

删除选定编组的定义。编组中的对象仍保留在图形中。

可选

指定编组是否可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