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MFER(命令)

为两个二维对象的边或三维实体的相邻面创建斜角或者倒角。

查找

斜角或倒角是

将按用户选择对象的次序应用指定的距离和角度。

创建二维倒角

斜切或倒角可以透過選取具有相同或不同物件類型 (線、聚合線、射線和建構線) 的兩個物件來定義。

如果选定的两个对象位于同一图层上,则已定义的直线将在该图层上创建。否则,该直线将在当前图层上创建。此图层影响对象的特性(包括颜色和线型)。

创建二维倒角时,将显示以下提示。

第一条直线

选择两个对象中的第一个对象或二维多段线的第一条线段,来定义倒角。

第二条直线,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对象以应用角点

选择二维多段线的第二个对象或线段,来定义倒角。

您也可以按住 Shift 键,然后选择第二个对象或二维多段线的第二条线段来延伸或修剪选定对象以形成锐角。按住 Shift 键时,临时值零将指定给当前倒角的距离和角度值。

如果选定对象是二维多段线的直线段,则线段可以彼此相邻或者被另一条线段隔开。如果选定线段被一条线段分隔开,则分开它们的线段将被删除并替换为倒角。

注: 向通过单个对象定义的图案填充边界添加倒角或斜角会删除图案填充的关联性。如果图案填充边界是通过多段线定义的,将保留关联性。

放弃

恢复在命令中执行的上一个操作。

多段线

在二维多段线中两条直线段相交的每个顶点处插入倒角线。倒角线将成为多段线的新线段,除非“修剪”选项设置为“不修剪”。

注: 不会修改长度不足以容纳倒角距离的线段。

距离

设置距第一个对象和第二个对象的交点的倒角距离。

如果这两个距离值均设置为零,则选定对象或线段将被延伸或修剪,以使其相交。

角度

设置距选定对象的交点的倒角距离,以及与第一个对象或线段所成的 XY 角度。

如果这两个值均设置为零,则选定对象或线段将被延伸或修剪,以使其相交。

修剪

控制是否修剪选定对象以与倒角线的端点相交。

  • 修剪。选定的对象或线段将被修剪,以与倒角线的端点相交。如果选定的对象或线段不与倒角线相交,则在添加倒角线之前,将对它们进行延伸或修剪。
  • 不修剪。在添加倒角线前,选定的对象或线段不会被修剪。
注: 当前值存储在 TRIMMODE 系统变量中。

方式

控制如何根据选定对象或线段的交点计算出倒角线。

  • 距离。倒角线由两个距离定义。
  • 角度。倒角线由一个距离和一个角度定义。

当前值存储在 CHAMMODE 系统变量中。

多个

允许为多组对象创建斜角。

创建三维倒角(在 AutoCAD LT 中不可用)

可沿三维实体或曲面的边添加倒角。当系统提示您选择第一条线来定义倒角时,选择三维实体或曲面的边。

注: 如果选择网格对象,可以选择在继续进行操作之前将网格转换为三维实体或曲面。

选择三维实体或曲面的边后,将显示以下提示。

输入曲面选择选项

在选定三维实体或曲面的边后,可以指示哪一个相邻曲面为基面。基面是用于定义哪些边可形成倒角的曲面。

  • 下一个。选择相邻曲面,并将其设置为基面。
  • 确定(当前)。接受选定的曲面作为基面。

基面选定后,请指定两个倒角距离以及需形成倒角的基面的边。

倒角距离

为基面和其他(相邻)曲面设置倒角距离。

表达式

使用数学表达式控制倒角距离。

有关允许的运算符和函数列表,请参见“关于使用参数管理器控制几何图形”。

选择要形成倒角的基面的边。按 Enter 键结束选择。

支持连续相切边选择模式并允许选择所有属于基面的边。

例如,如果选定三维实心长方体作为基面,则所有属于该长方体侧面的相切边都将处于选中状态。

使用“边”选项可返回到属于基面的所选的各条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