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选择树”

打开/关闭“选择树”

  1. 单击“常用”选项卡 >“选择和搜索”面板 >“选择树”。

命令输入:Ctrl+F12

使用“选择树”选择对象

  1. 打开“选择树”,然后从下拉列表中选择“标准”。

  2. 单击“选择树”中的对象以选择“场景视图”中对应的几何图形。

    注意:选择树中的项目时,根据所选的选取精度,会在“场景视图”中选择单个几何图形或一组几何图形。
  3. 要同时选择多个项目,请使用 Shift 和 Ctrl 键。使用 Ctrl 键可以逐个选择多个项目,而使用 Shift 键可以选择选定的第一个项目和最后一个项目之间的多个项目。

  4. 要取消选择“选择树”中的对象,请按 Esc 键。

变更标准“选择树”上的排序顺序

  1. 打开“选择树”,然后从下拉列表中选择“标准”选项。

  2. 在树中的任何项目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场景”>“排序”。内容现在将按字母顺序排序。

    注意:无法使用快速访问工具栏上的“撤消” 选项撤消此操作。

自定义紧凑“选择树”中的内容

  1. 单击应用程序按钮 >“选项”。
  2. 在“选项编辑器”>“界面”节点 >“选择”页面上,在“紧凑树”框中选择所需的细节级别。从以下选项选择:
    • 模型 - 将树限制为仅显示模型文件。
    • 层 - 可以将树向下展开到层级别。
    • 对象 - 可以向下展开到对象级别,但是没有在“标准”选项卡上显示的实例化级别。
  3. 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