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创建房间时不使用“在放置时进行标记”选项,可以稍后标记房间。
注: 或者,使用“标记所有未标记的对象”工具,在视图中对所有未标记的房间进行标记。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楼层平面视图中放置房间并对其进行了标记,并希望在天花板投影平面 (RCP) 视图中可显示这些房间的标记时,该工具十分有用。
对房间进行标记
- 打开平面视图或剖面视图。
- 依次单击“建筑”选项卡 “房间和面积”面板 “标记房间”下拉列表 (标记房间)。
- 在选项栏上执行下列操作:
- 指明所需的房间标记方向。
- 要使房间标记带有引线,请选择“引线”。
注: 为房间标记启用引线时,可能需要移动房间标记以查看引线。引线端点将留在标记的房间中。
- 在房间中单击以放置房间标记。
放置房间标记时,这些标记将与现有标记对齐。
注: 如果要在房间重叠的位置单击以放置标记,则只会标记一个房间。如果当前模型中的房间与链接模型中的房间重叠,则会标记当前模型中的房间。
- 可选:默认情况下,房间标记放置在房间参照线的交点处。选择标记,然后使用“移动”夹点图标 将标记拖动到其他位置。单击“移动到房间参照” 将房间标记返回到默认位置,即房间参照线的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