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命名工作集
在处理工作共享的项目时,可以重命名用户创建的工作集以更准确地反映其内容、目的或规程。
注:
只有工作集的所有者才能对其进行重命名。
单击“协作”选项卡
“管理协作”面板
(工作集)。
在“工作集”对话框中,选择工作集的名称,然后单击“重命名”。
在“重命名”对话框中,输入新名称。
单击“确定”两次。
父主题:
工作流:设置工作共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