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复制视图

在模型中创建视图的副本来显示不同类型的信息。

此视频演示了以下过程:

  1. 复制仅具有模型图元的平面视图。
  2. 复制具有所有注释的详图视图。
  3. 将相关平面视图创建为副本,以注释较大楼层平面。
注: 该视频是使用 Revit 2016 录制的。使用较新的软件版本时,您可能会注意到在功能和用户界面方面有差别。

脚本

您可以将模型视图仅放置在一张图纸上。可能存在需要在多个图纸上放置相同视图或类似视图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可以复制视图。复制视图时有 3 个选项:“复制”、“带细节复制”和“复制为相关”。其中的每个选项都用于不同的用途。

若要复制视图,请在项目浏览器中的视图标题上单击鼠标右键。将列出 3 个复制选项。

当选择“复制”选项时,将创建视图的精确副本,不带注释和详图项目。在复制时,仅包含视图的模型几何图形。当需要将以不同方式注释的新版本视图时,请使用“复制”选项。例如,您可能有一个施工布局平面和一个家具布局的复制平面,其中不包括尺寸标注,并以半色调显示建筑图元。当选择“带细节复制”时,将复制视图的模型几何图形以及注释和详图图元。使用此类复制的示例情况是,您希望将信息添加到视图的副本,并保持原始版本不变。在该复制的详图中,将放置附加注释。

当使用“复制”或“带细节复制”选项时,原始视图和复制的视图互为独立。在一个视图中对可见性进行更改不会影响复制的视图。添加到一个视图的注释图元不会显示在副本视图中。

“复制为相关”选项可创建链接到原始视图的副本视图。对原始视图的更改或对复制的视图的更改均会反映在两个视图中。使用“复制为相关”选项的示例情况是,楼层平面对于一张图纸而言过大,因而分到多张图纸中。在父视图中更改匹配线的属性时,也会在两个相关视图中进行更改。

根据您的项目需求选择视图复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