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机共享模型的视图,其中没有 Revit 的协作者可以使用 Autodesk Viewer 来查看和注释模型。
此视频演示了以下过程:
共享视图让您可以与可能没有 Revit 的项目相关方共享模型的视图。您可以与能够添加注释和查看模型的人员联机共享视图。这些注释将显示在 Revit 的“共享视图”面板中,您可以在其中做出响应。
在此示例中,您正在处理即将完成的设计。您想要发送模型以供大型团队审阅。打开要共享的三维视图。此示例使用三维视图,但可以共享模型的任何视图。在“协作”选项卡上,单击“共享视图”以打开“共享视图”面板。
单击“新建共享视图”以从打开的三维视图创建共享视图。在该对话框中,为共享视图提供名称,然后单击“共享”。您必须登录到您的 Autodesk 帐户,才能共享视图。在提取并联机共享三维视图时,将显示一条消息。在完成创建视图后,可以继续在 Revit 中工作。
当视图准备就绪后,系统将通知您,并且该视图将在“共享视图”面板中列出。要与团队中的某个用户共享视图,请从通知中复制链接,或在 Revit 的“共享视图”面板中单击省略号。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法与团队成员共享该链接。
您共享的链接将在 Web 浏览器中打开 Autodesk 查看器,其中协作者可以查看、标记和注释模型。创建标记或注释后,当前在浏览器中的视图将另存为共享视图的一部分。
在 Revit 中,在“共享视图”面板中单击“重新加载”以载入任何注释和标记。单击“回复”以直接向审阅者提供回复,并在问题解决后单击“解决”。如果需要更详细地查看注释或标记,请单击相应图像,模型将在 Autodesk 查看器中打开。来自 Revit 的回复和标记为已解决的问题将保存回共享视图。
共享视图的链接将自创建后的 30 天后到期。如果您需要在到期之前删除共享视图,或者需要延长 30 天,请在“共享视图”面板中单击视图旁边的省略号,然后选择正确的选项。
使用共享视图以与想要审阅工作但无权访问 Revit 的项目相关方进行协作,或者在线注释和标记将增强审阅工作流的情况下进行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