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创建自定义系统类型

复制并修改标准系统类型,以创建自定义系统类型。

此视频演示了以下过程:

  1. 了解两种系统类型:标准和自定义。
  2. 复制现有标准系统类型,以创建自定义系统类型。
  3. 重命名自定义系统类型。
  4. 自定义默认系统类型的类型属性。
注: 该视频是使用 Revit 2012 录制的。使用较新的软件版本时,您可能会注意到在功能和用户界面方面有差别。

脚本

Revit MEP 自带标准系统类型。例如,对于风管系统,Revit MEP 包含“送风”、“回风”和“排风”的系统类型。可以根据需要在设计中添加系统类型。项目浏览器的“族”部分列出了风管和管道系统的默认系统类型,以及您创建的任何自定义系统类型。

要创建自定义系统类型,只需复制现有系统类型并根据需要自定义类型属性。例如,要创建“高压送风”的系统类型,请先选择“送风”系统类型、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复制”。​ 接下来,通过再次单击鼠标右键并选择“重命名”,来重命名副本。

现在,可以为新系统类型自定义类型参数。在系统类型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类型属性”。现在,可以自定义类型属性,如图形替换和材质。

对于“高压送风”系统类型,您可能希望自定义系统缩写(即系统名称中使用的前缀)。如果将“高压送风”系统类型指定给风管段,则“属性”选项板上会显示缩写和系统名称。

还可以自定义默认系统类型的类型属性。例如,您可能希望自定义默认“送风”系统类型的线颜色。当前视图中的风管系统已指定给“送风”系统类型。​ 您可以使用相同的步骤来创建和自定义管道系统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