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并修改标准系统类型,以创建自定义系统类型。
此视频演示了以下过程:
Revit MEP 自带标准系统类型。例如,对于风管系统,Revit MEP 包含“送风”、“回风”和“排风”的系统类型。可以根据需要在设计中添加系统类型。项目浏览器的“族”部分列出了风管和管道系统的默认系统类型,以及您创建的任何自定义系统类型。
要创建自定义系统类型,只需复制现有系统类型并根据需要自定义类型属性。例如,要创建“高压送风”的系统类型,请先选择“送风”系统类型、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复制”。 接下来,通过再次单击鼠标右键并选择“重命名”,来重命名副本。
现在,可以为新系统类型自定义类型参数。在系统类型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类型属性”。现在,可以自定义类型属性,如图形替换和材质。
对于“高压送风”系统类型,您可能希望自定义系统缩写(即系统名称中使用的前缀)。如果将“高压送风”系统类型指定给风管段,则“属性”选项板上会显示缩写和系统名称。
还可以自定义默认系统类型的类型属性。例如,您可能希望自定义默认“送风”系统类型的线颜色。当前视图中的风管系统已指定给“送风”系统类型。 您可以使用相同的步骤来创建和自定义管道系统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