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既有物件的性質。
會顯示以下提示
如果您在同一個選集中選取線和其他可變更的物件,根據物件選取順序的不同,您也會得到不同的結果。使用 CHANGE 的最簡單方式是只選取選集中的線,或只選取選集中除線之外的其他物件。
除了零厚度的線條之外,選取的物件必須平行於目前使用者座標系統 (UCS)。
變更選取的物件。結果取決於您選取的物件類型。
將所選線的端點移動到距變更點最近的新點,除非打開「正交」模式。如果「正交」模式處於打開狀態,選取的線將被修改,以使其平行於 X 或 Y 軸;其端點將不會移動至指定的座標。
變更圓半徑。如果您選取多個圓,將重複提示您選取下一個圓。
變更文字位置和其他性質。
重新定位文字。
變更不屬於圖塊的屬性之文字及文字性質。
變更圖塊的位置或旋轉角度。
指定新位置會重新定位圖塊。按 Enter 可使圖塊保留在其原始位置。
修改既有物件的性質。
只有使用具名的出圖型式時,才顯示「出圖型式」選項。
您可以同時變更數個性質。在每個選項完成之後,都會重新顯示「輸入要變更的性質」提示。
變更所選物件的顏色。
例如,若要將顏色變更為綠色,請輸入 green 或 3。如果輸入 bylayer,物件會使用其所在圖層的顏色。如果輸入 byblock,物件會繼承它所在圖塊的顏色。
變更 2D 物件的 Z 軸高程。
若要變更物件的高程,該物件的所有點必須具有相同的 Z 值。
變更所選物件的圖層。
變更所選物件的線型。
如果尚未載入新線型,則程式將嘗試從標準線型資源庫檔 acad.lin (AutoCAD) 或 acadlt.lin (AutoCAD LT) 載入線型。如果這個程序失敗,請使用 LINETYPE 載入線型。
變更所選物件的線型比例係數。
變更所選物件的線粗。線粗值是預先定義的值。如果您輸入一個不是預先定義的值,則將最接近的預先定義線粗指定給選取的物件。
變更 2D 物件的 Z 方向厚度。
3D 聚合線、標註或配置視埠物件的厚度變更都無效。
變更所選物件的透明度等級。
將透明度設定為「依圖層」、「依圖塊」或輸入介於 0 到 90 之間的值。
如果所選的物件貼附了材料,則變更該材料。
變更所選物件的可註解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