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VE (指令)

將物件向指定方向移動指定距離。

查找

使用座標、格線鎖點、物件鎖點和其他工具精確移動物件。

將顯示以下提示。

選取物件
指定要移動的物件。
基準點
指定移動項目的起點。
第二點
與第一點配合使用,指定一個向量,指示選取物件移動的距離和方向。

如果您按 Enter 接受使用第一個點做為位移值,則系統會將第一個點解譯為相對 X,Y,Z 位移。例如,如果您指定基準點為 2,3,並於下一個提示下按 Enter,則物件將從其目前位置沿 X 方向移動 2 個單位,沿 Y 方向移動 3 個單位。

使用特定座標

  • 如果動態輸入打開:輸入井號 (#),接著 X 值、一個逗號,然後 Y 值,例如 #4.0,6.75。
  • 如果動態輸入關閉:輸入 X 值、一個逗號,然後輸入 Y 值,例如 4.0,6.75。
註: 當動態輸入打開時,相對座標是預設值。當動態輸入關閉時,絕對座標是預設值。按 F12 可打開或關閉動態輸入。

使用相對座標

相對座標指定與前一個座標的距離和方向。

  • 如果動態輸入打開:輸入 X 值、一個逗號,然後 Y 值,例如 4.0,6.75。
  • 如果動態輸入關閉:輸入 at 符號 (@),接著 X 值、一個逗號,然後 Y 值,例如 @4.0,6.75。
位移
指定相對距離與方向。

您指定的兩點將會定義一個向量,指出複製物件放置的位置與原始位置間的距離以及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