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既有的線粗值。
STYLESMANAGER (指令) 查找:
會顯示以下選項。
列示出圖型式表中的線粗。您可以修改既有的線粗,但無法加入或刪除它們。如果變更線粗值,使用該線粗的其他出圖型式也會隨之變更。
編輯線粗值時,會捨入該值並以小數點後面 4 位數的精確度顯示。線粗值必須是零或正數。如果建立零寬度的線粗,將以繪圖機能建立的最細寬度出圖。最大可能的線粗值是 100 公釐 (大約 4 英吋)。
指定顯示線粗清單的單位。
使選取的線粗可供編輯。
依值排序線粗清單。如果變更線粗值,請選擇「排序線粗」重新排序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