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兩個 2D 物件的邊或 3D 實體的相鄰面建立斜切或倒角。
斜切或倒角是
指定的距離與角度以選取物件的順序套用。
斜切或倒角可以透過選取具有相同或不同物件類型 (線、聚合線、射線和建構線) 的兩個物件來定義。
如果選取的兩個物件在同一個圖層上,則定義的線會建立在該圖層上。否則,線會建立在目前圖層上。圖層將影響包括顏色與線型在內的物件性質。
建立 2D 倒角將會顯示以下提示。
選取兩個物件中的第一個物件或 2D 聚合線的第一條線段以定義倒角。
選取第二個物件或 2D 聚合線的第二條線段以定義倒角。
您也可以按住 Shift 鍵,然後選取第二個物件或 2D 聚合線的第二條線段,延伸或修剪選取的物件以形成一個尖角。按住 Shift 時,暫時的零值會指定給目前的倒角距離和角度值。
如果選取的物件是 2D 聚合線的直線線段,則這些線段可以彼此相鄰,或有另一段分隔它們的線段。當選取的線段以線段分隔時,則會移除用來分隔的線段並取代為倒角。
倒回指令中的前一個動作。
在兩條直線段相交處的每個 2D 聚合線頂點插入倒角線。倒角線會成為聚合線的新線段,除非「修剪」選項設定為「不修剪」。
從第一個和第二個物件的相交點設定倒角距離。
如果兩個距離都設定為零,則選取的物件或線段會延伸或修剪至彼此相交為止。
從第一個物件或線段中所選取物件和 XY 角度的相交點設定倒角距離。
如果兩個值都設定為零,則選取的物件或線段會延伸或修剪至彼此相交為止。
控制選取的物件是否將進行修剪以與倒角線端點相符。
控制倒角線從選取物件或線段的相交點起算方式。
目前的值會儲存在 CHAMMODE 系統變數中。
允許針對一組以上的物件建立斜切。
倒角可以沿著 3D 實體或曲面的邊加入。當系統提示您選取第一條線以定義倒角時,請選取 3D 實體或曲面的邊。
選取 3D 實體或曲面的邊之後系統將顯示以下提示。
選取 3D 實體或曲面的邊後,您可以指出哪些相鄰曲面是 基準曲面」。基準曲面是定義哪個邊可以建立倒角的曲面。
選取基準曲面後,您會指定兩個倒角距離以及要建立倒角的基準曲面邊。
針對基準和其他相鄰曲面設定倒角距離。
使用數學表示式控制倒角距離。
請參閱〈關於使用參數管理員控制幾何圖形〉以取得允許執行的運算子和函數清單。
選取要加入倒角的基準曲面邊。按 Enter 結束選取。
提供連續相切邊選取模式,並允許選取屬於基準曲面的所有邊。
例如,如果選取 3D 實體方塊的一側作為基準曲面,則會選取屬於方塊一側的所有相切邊。
使用「邊」選項返回,以選取屬於基準曲面的個別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