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單行文字物件。
您可以使用單行文字來建立單行或多行文字,其中每行文字都是獨立的物件,您可以移動、格式化這些物件或進行其他修改。在文字方塊中按一下右鍵可於快顯功能表中選取選項。當您使用 TEXT 指令時:
一旦您離開 TEXT 指令,這些動作將無法執行。
如果 TEXT 是輸入的最後一條指令,則於提示「指定文字起點」時按 Enter,可跳過頁面高度和旋轉角度提示。您在文字方塊中輸入的文字會直接置於上一行文字下方。您在提示下指定的點也儲存為文字的插入點。
如果 TEXTED 系統變數設定為 1,則使用 TEXT 建立的文字會顯示「編輯文字」對話方塊。如果 TEXTED 設定為 2,則螢幕上會顯示「現地文字編輯器」。
您可以經由輸入 Unicode 字串與控制碼來輸入特殊字元與格式化文字。
將顯示以下提示。
指定文字物件的起點。在單行文字的現地文字編輯器中輸入文字。
僅當目前的文字型式不是可註解且沒有固定高度的時候,才會顯示「指定高度」提示。
僅當目前文字型式為可註解時,才會顯示「指定頁面文字高度」提示。
控制文字的對正方式。
您也可以在「指定文字的起點」提示下輸入這些選項中的任何選項。
從利用一點指定的基準線水平中心點對齊文字。
旋轉角度指定相對於中心點的文字基準線方位。您可以指定一點來指定角度。文字基準線是從起點朝向指定的點。如果您指定了中心點以左的點,程式將繪製上下顛倒的文字。
將文字向右與利用一點指定的基準線對正。
透過指定基準線的端點來指定文字高度和方位。
字元大小會對應於高度來調整。字串越長,字元越短。
將文字對齊於基準線的水平中心點和指定的高度垂直中心點。中央對齊的文字不會位於基準線上。
「中央」選項不同於 MC 選項之處,在於它使用所有文字的中點,其中包括字母超出基線的部份。MC 選項使用大寫字母高度的中點。
指定文字填入以兩點和一個高度定義的區域和方位。僅水平方位的文字才能使用。
高度是從大寫字母從基準線開始的圖面單位距離。指定的文字高度是起點和您指定的點之間的距離。字串越長,字元越窄。字元高度保持不變。
將文字向左與文字頂端的指定點對正。僅水平方位的文字才能使用。
在文字頂端的指定點處置中文字。僅水平方位的文字才能使用。
將文字向右與文字頂端的指定點對正。僅水平方位的文字才能使用。
將文字向左對齊於文字中央的指定點。僅水平方位的文字才能使用。
將文字中心水平和垂直對齊於文字中央。僅水平方位的文字才能使用。
MC 選項不同於「中央」選項之處,在於它使用大寫字母高度的中點。「中央」選項使用所有文字的中點,其中包括字母超出基線的部份。
將文字向右與文字中央的指定點對正。僅水平方位的文字才能使用。
將文字向左與基準線的指定點對正。僅水平方位的文字才能使用。
將文字中心對齊於基準線的指定點。僅水平方位的文字才能使用。
將文字向右對齊於基準線的指定點。僅水平方位的文字才能使用。
指定決定字元外觀的文字型式。您建立的文字會使用目前文字型式。
輸入 ? 會列示目前的文字型式、關聯的字體檔、高度及其他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