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指定結果物件的性質將複合物件分解為元件物件。
報告選取的物件數量,以及其中無法分解的物件數量。
將顯示以下提示。
將變更套用到選取的物件,每次一個。將為每個物件顯示下列提示。
設定元件物件分解之後的顏色、線型、線粗和圖層。螢幕顯示與「顏色」、「線型」、「線粗」和「圖層」等選項相關聯的提示。
設定物件分解之後的顏色。
設定分解之後的元件物件圖層。預設選項是繼承目前的圖層,而不是分解物件的圖層。
設定分解之後的元件物件線型。
輸入 bylayer 可繼承所分解物件之圖層的線型。
輸入 byblock 可繼承所分解物件的線型。
設定分解之後的元件物件的線粗。
如果組成物件的顏色、線型與線粗為「依圖塊」,且物件是在圖層 0 上繪製的,則會將組成物件的顏色、線型、線粗與圖層設為分解物件的相應屬性。
將複合物件拆解為元件物件,這與 EXPLODE 指令的功能完全一樣。
將變更套用到所有選取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