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面板
「合併」

「保留加工體」會將作業中使用的加工體做為獨立本體保留。作業之後關閉可見性。如果未選取此選項,則會消耗加工體,且此加工體無法用於更多作業。
接合。 將基準體積和所選加工體的體積加在一起。
切割。 從基準本體中減去所選加工體的體積。
相交。 從基準本體和所選加工體的共用體積修改基準本體。
繼續使用「合併」指令。

「修改」面板
「分割」

「修改」面板
「分割」
以啟動實體選取器。
- 保留預設側
- 保留翻轉側

「修改」面板
「分割」
以打開實體選取。
(保留兩側) 選項。
使用此工作流程建立的檔案彼此不相關聯,與原始來源檔案也不相關聯。如果需要關聯性,請在多重本體零件中使用「分割實體」方式。
「另存」
「將複本儲存成」,以儲存零件,保持分模線和分割所得的兩個零件不受影響。
現在,零件的兩側即儲存在不同檔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