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取項目」頁面

使用此頁面上的選項可規劃幾何圖形物件的選取和亮顯方式。

點選半徑

指定半徑 (以像素為單位),項目必須位於此半徑內才可被選取。

解析度

指定預設使用的選取層級。

按一下「場景視圖」時,Navisworks 需要「選集樹」方塊中物件路徑的起點,才可識別選取的項目。您可以選擇以下選項之一:

精簡樹

指定「選集樹」的「精簡」選項中展示的詳細等級。

請使用下列其中一個選項:

亮顯

啟用

指示 Navisworks 是否在「場景視圖」中亮顯選取的項目。

如果不要亮顯選取的項目,請清除此勾選方塊。

方式

指定物件的亮顯方式。選取下列其中一個選項:

顏色

按一下 可指定亮顯顏色。

染色等級 (%)

使用滑棒可調整染色等級。